管理大師戴明博士曾說過:「無法量測,則無法管理」,這句話闡明了紀錄的本質,為了累積經驗,作為持續改善的動力;為了佐證管理系統是有效的被維持,組織必須保持適當的紀錄。
在品質管理系統內的各種品質紀錄,應包刮所有與「產品」、「過程」及「系統」有關的紀錄,依據系統的要求,必須建立文件化程序予以管制與維持。紀錄也可以視為特殊形式的文件,可以是書面、圖片、樣品,用以表達系統運作之結果。
管制的重點在於:

摺紙  ---  三角錐+四面體+正八面體+四面體
A、   紀錄是一種證據,只有維持其原始之發現,才有意義,不能「作假」、「無中生有」或「美化數據」。
B、紀錄不僅包刮與產品相關的量測,有應包刮「過程」與「系統」方面的度量結果。

C、   記錄沒有評估保存期限,為了追溯發生的原因,卻找不到紀錄,失去紀錄的意義。

D、   保存記錄的載體缺乏保存的可靠度,例如用熱感紙保存,或用磁碟片沒有防潮,日久後失效,無法判讀。

E、歸檔管理不善,無法及時提供參閱與應用。
F、沒有詳實填寫,例如沒有日期,無法與實際作業產生勾稽或追溯之聯結。

G、   沒有填表人,無法產生應負責人員勾稽或追溯之聯結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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